煤矿安全的口号喊了几十年,但安全问题一直是是跌宕起伏,危险事故和意外还是时有发生,直到去年,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,各地区团结协作,集中开展了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,终于取得了明显成效。煤矿安全规定重点提出,特别是在使用一些矿用提升设备时,像凿井绞车、稳车
此类大型设备,应更加注意施工安全。凿井绞车可作其它井下何地面起吊重物使用。具有提吊能力强、容绳量大、运转平稳等优点。
直到14年年底,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终于持续稳定好转,据中央政府网站消息数据,各地区排查组累计排查隐患150779项,截至6月底,已整改129852项,整改率86.1%。其中,排查出重大隐患890项,已整改627项,整改率70.4%。尚未整改的均已落实督办单位和责任人。吉林、安徽、湖南、重庆、云南、青海等地区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。
后期工作将进一步督促落实隐患整改;根据煤矿分类排队情况,实施分类分级和重点监管监察;进一步建立健全淘汰退出机制;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。
据统计,当前共有4947处停产停建矿井,占矿井总数的48%,其中停产停建1年以上的有3346处。各地区要综合运用法律、经济、标准、行政等手段,不断建立健全煤矿淘汰退出机制,进一步调整优化煤炭工业结构。对无技术、无人才、无资金、无能力整改隐患的煤矿,特别是高瓦斯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小煤矿,要有计划地予以淘汰;对长期停产停建,复工、复产无望和扭亏无望的煤矿,要引导企业主动关闭退出;对资源枯竭的衰老矿井,鼓励其退出转产并妥善解决退出后的遗留问题。
其中,湖南省的工作成绩很突出,湖南省一手抓小煤矿关闭退出,一手抓煤矿安全监管,做到“三不放松”。一是狠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放松。认真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出台的党政干部“一岗双责”暂行规定和湖南省安全生产职责规定,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,强化政府属地责任、部门监管责任、企业主体责任、员工岗位责任。二是狠抓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不放松。把攻坚战与煤矿关闭退出紧紧结合,同步推进,对不达标的煤矿,严格实行真查、真停、真盯、真改、真验,限期不能达标通过验收的,一律列为关闭对象。三是狠抓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“七条规定”不放松。以“七条规定”为标准,对全省所有煤矿逐一排查,任何一条不达标,依法下达停产指令,暂扣相关证照,坚持以停促关、以停促改、以停保安。今年1~8月,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,共发生各类煤矿事故41起、死亡64人,同比减少5起10人,分别下降10.9%和13.5%;其中发生较大事故3起、死亡18人,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8%,杜绝了重特大事故。
安委办要求各地区可参照此次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做法,不定期开展“一矿一组、一矿一案、一矿一策”模式的隐患排查,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及监管工作规范化、常态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