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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速绞车的装配和试运转细则


由于矿井下有瓦斯、二氧化碳等易燃易爆气体,所以矿井下的配套电器产品均为隔爆型,而且应当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标证。双速绞车作为煤矿井下采煤工作面的综采设备,不但要具备隔爆性能,其装配要求也相当严格和重要。

首先,双速绞车在装配前应清查零件数量,并将所有零件修净毛刺.清洗干净,严防铁屑、 灰尘带入绞车内部,所有滚动轴承必须在油中加热后(一般加热温度为90-120°C)进行装配。不得硬打硬砸,以防零件受力变形。 双速绞车应先进行部装,然后进行总装。总装前应先装成减速箱、卷筒装置两个主要部分。

新的或大修后的双速绞车,空负荷试运转在装配完毕后进行。双速绞车试运转前必须先确认减速箱润滑油清洁度符合要求。电动机点动,机器正常运转后方可进行空负荷试验。 空负荷试验运转时,慢速、快速各正反转15分钟并达到下要求:
a)运转正常,无冲击性噪声;
b)各部分润滑良好,无漏油现象;
c)油温不超过60℃,温升不超过40℃;
d)各部无松动现象;
e)调速手把搬动自如,无卡阻现象;
f)制动器制动灵活、可靠。
双速绞车空负荷试运转后方可进行负荷试运转,负荷试运转应注意以下事项:
1)绞车的出绳方向,钢丝绳上出绳,即钢丝绳引出部分应在卷筒上面,不能下出绳;
2)负荷试车如在现场,可在井下利用工作面支柱作为负荷,负荷试车时必须将绞车牢固地固定在底板上;
3)试车负荷应逐次增加;
4)负荷试车时,减速箱内的油温不超过80℃,温升不超过60℃;
5)制动器应灵活、可靠;
6)负荷试车后,检查钢丝绳及机器各部不得有残余变形;
7)负荷试车完毕后必须更换减速箱中的润滑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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